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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医保调整中,中药专利新药等不受新药获批时间限制

时间:2021-06-18 17:53:28  阅读:284378+

2021年6月9日发布的《2021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限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批准上市的新药,方可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初步考虑范围。

以下为我们对《2021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供主管部门领导参考。

该征求意见稿关于新药调整范围的规定中,不是以专利、创新药是否具有更好的临床价值和药物经济性为标准,而是以时间为标准(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该规定未能充分体现出充分重视药品临床价值和对药品研发企业的公平性,使得2016年前获批的专利、创新药失去了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大量专利、创新药被限制在外。

药品“专利”保护期为20年,但专利、创新药研发周期长,加之之前新药审批时间长,许多新药专利保护期已经所剩无几。2016年前获批的专利、创新药,如无法进入医保,这些专利、创新药的研发投入将无机会获得应有回报,这将使药品研发企业不能得到公平对待。

我国的专利、创新药,是国家药监局经过多轮专家严格审评后批准的,已有严格的注册分类。我们建议,专利、创新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等)应依据注册类别和临床价值有资格纳入医保审评目录,医保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谈判或者其他方式。对于专利、创新药,不应重新筛选进入医保审评目录,不应 设置时间限制(例如限制为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批准的药物),以响应国家政策,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